一、企业核心技术骨干专项奖励项目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企业急需紧缺的掌握核心技术、能够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的技术核心及骨干人才。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我市创新型产业集群重点企业;②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南京市百强高新技术企业;③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④国家、省市重点人才工程入选(创业类)且运营良好;⑤经认定的独角兽、培育独角兽企业;⑥市级总部企业;⑦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的企业(机构)。

2.申报人条件

申报人基本条件: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宁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2024年度税前年薪收入不少于20万元。原则上申报人不应为企业负责人或管理团队负责人。对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或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申报流程

企业确定。各区(开发区)对照企业条件,确定辖区内申报企业名单及推荐名额。申报企业根据名额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并对拟推荐人员在企业内公示。

企业申报。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企业按要求向所在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

审核推荐。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会同区委人才办确定拟推荐对象,将区项目推荐报告,连同项目申报书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联合盖章后,于2025年11月17日下班前上报市工信局,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

(四)有关事项

1.优先支持以下项目:①企业研发生产核心人才;②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等研发平台负责人;③牵头承担市级以上技术攻关任务的人才;④在省级以上技术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人才。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①使用违规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及成果等进行申报的;②其它可能影响到申报资格的。

3.每家企业申报不超过5人。

4.项目申报完成后,若发现因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奖励资金的,由项目所在区(开发区)负责予以追缴。

二、重点产业领域专业奖学金补贴项目

(一)支持对象

支持牵头重大创新平台、重点产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等用人主体,共同在高校院所设立奖学金的区(园区)。

(二)申报条件

1.奖学金需在国家“双一流”、江苏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高校和重点科研院所设立,

面向南京市“4+6”产业领域,用于奖励关联学科的优秀在校生。

2.奖学金上年度实际发放额不低于50万元。

(三)申报流程

重点产业领域专业奖学金补贴项目申报主体为各区(园区)。由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根据申报要求于2025年11月17日下班前向市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

三、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025-86266676

市委组织部人才三处:025-83637669

项目监督电话:025-6878885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