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镇江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到期项目的验收工作。经专家评审和现场检查,形成了拟评价等次,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0511-80821065
镇江市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验收拟评价等次
根据《镇江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镇江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到期项目的验收工作。经专家评审和现场检查,形成了拟评价等次,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0511-80821065
镇江市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验收拟评价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