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高地,做大做强做优奉贤区“4+N”产业集群和细分赛道,依据《奉贤区促进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对象
依法完成登记注册,从事智能机器人整机或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软件算法开发,以及为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服务的法人主体。相关主体须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关键技术创新
1、支持人工智能开发
(1)申报条件:应用于智能机器人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究与模型系统开发、机器人智能体前瞻技术攻关、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和安全服务等创新项目,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且项目预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2)支持标准:按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通过专家评审后立项,立项后拨付拟支持总额的50%,项目完成并验收后,按审计核定的实际研发投入核算和拨付剩余支持资金。
(3)申报材料要求:
①《奉贤区智能机器人产业政策申报书》(见附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④项目研发计划书或相关技术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开发目标、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等);
⑤研发投入明细表,包括人员工资、设备购置、原材料采购等费用明细及相应证明材料(如发票、付款凭证等);
⑥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2、支持核心部件攻关
(1)申报条件:围绕用于智能机器人的电机、减速器、伺服驱动控制、控制器硬件系统、高性能传感器、智能芯片、动力电池等核心零部件开展攻关的项目,取得技术突破,已经量产或达到量产条件,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且项目预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2)支持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后立项,待项目完成并验收后,按审计核定的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3)申报材料要求:
①《奉贤区智能机器人产业政策申报书》(见附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④攻关项目的技术研发报告,包括技术难点、创新点、成果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检测报告、公示文件等);
⑤研发投入明细表,包括人员工资、设备购置、原材料采购等费用明细及相应证明材料(如发票、付款凭证等);
⑥已经量产或达到量产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产品中试报告、产品销售合同、委托生产合同等);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3、支持智能算力供给
(1)申报条件:使用符合要求的智能算力服务开展智能机器人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垂类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优化的项目,采购金额不低于10万元。
(2)支持标准:按实际支付费用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3)申报材料要求:
①《奉贤区智能机器人产业政策申报书》(见附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④智能算力服务使用合同及费用发票;
⑤模型训练优化项目的技术方案及进展情况报告;
⑥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4、支持公共平台建设
(1)申报条件:建设智能机器人感控一体研发验证、共享加工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具有相关平台运营资质和经验,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且平台实际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厂房,以及获得国家、上海市、奉贤区相关扶持资金,本细则中建设类投资额均执行此标准)不低于200万元。
(2)支持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后立项,待项目完成并验收后,按审计核定的平台实际建设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3)申报材料要求:
①《奉贤区智能机器人产业政策申报书》(见附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④平台项目投资备案文件、规划文件、验收报告等;
⑤平台建设的实际投资额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购置合同、发票、工程结算报告等);
⑥平台运营方情况介绍(如运营方相关资质和经验,能体现服务成效);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二)支持产品应用推广
5、支持应用场景创建
(1)申报条件:打造具备公共服务功能、专业化、规模化(建设投资超过200万元)的智能机器人实训基地;入选国家、上海市、奉贤区级智能机器人“揭榜挂帅”项目;具有代表性的智能机器人实地场景。
(2)支持标准:对通过专家评审后立项的实训基地,待项目完成并验收后,按审计核定的实际建设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完成国家、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方向“揭榜挂帅”建设任务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并实施晋级补差;对专家评审认定的奉贤区智能机器人“揭榜挂帅”项目,立项后奖励25万元,待项目完成并验收后再奖励25万元。对专家评审认定的具有代表性的实地场景,给予开放场景单位5万元/周期的支持,每家单位年度最高支持100万元。
(3)申报材料要求:
①《奉贤区智能机器人产业政策申报书》(见附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④按申报方向对应提供:实训基地投资项目备案文件,实训基地情况介绍(要能体现公共服务功能、专业化、规模化),建设投入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购置合同、发票、工程结算报告等);揭榜挂帅项目介绍、项目实施方案、验收(结题)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开放实地场景的申请报告、场景典型性介绍、场景开放周期、主要合作方(机器人企业)书面意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6、支持创新成果推广
(1)申报条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机器人整机首发上市;首试首用本区企业研发生产的人形机器人整机(整机型号首发上市一年以内);为售价高于20万元的人形机器人整机投保。
(2)支持标准:对首发上市,按首台成交价的50%给予研发生产企业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试首用人形机器人,按单台成交价的25%最高5万元给予购买者补贴;按首年实际保费(如费率超过3%,仅按3%计算保费)的8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
(3)申报材料要求:
①《奉贤区智能机器人产业政策申报书》(见附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④按申报方向对应提供:首发上市产品介绍(含知识产权、上市时间、产品型号、产品特点)、销售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首试首用产品的介绍(含上市时间、产品型号)、购买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合同(注明所保产品型号、产品价格、投保数量、保险期限等)及保费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三)支持生态体系构建
7、支持产业集聚发展
(1)申报条件:智能机器人整机或核心零部件企业年度产值超过2000万元。
(2)支持标准:对年度产值首次达到2000万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规上企业,按当年度产值较上年度新增部分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0万元。
(3)申报材料要求:重点跟踪企业免申即享,其他企业提交《奉贤区智能机器人产业政策申报书》(见附件)。
8、支持创新创业项目
(1)申报条件:入驻奉贤孵化器的智能机器人领域的创新创业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已完成商业计划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支持标准: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优质项目,根据项目质量情况,分档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孵化支持,同一创始人(团队)只能享受一次。
(3)申报材料要求:
①《奉贤区智能机器人产业政策申报书》(见附件);
②项目团队主要成员介绍(含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简历、特点特长等);
③商业计划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④项目技术创新性和市场潜力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申请文件、市场调研报告等);
⑤项目团队的股权结构说明;
⑥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9、支持多元资金助力
(1)申报条件:因智能机器人方面的研发生产,获得社会资本股权投资且资金已经到位,或获得市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智能机器人方向)。
(2)支持标准:对获得社会资本股权投资的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的2%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对获得市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的项目,按1:1配套支持,最高200万元。
(3)申报材料要求:
①《奉贤区智能机器人产业政策申报书》(见附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④投资协议及资金到位证明(如银行进账单、股权变更证明等);
⑤市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批准文件、项目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⑥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10、支持行业交流活动
(1)申报条件:在区内举办世界机器人大赛、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机器人大赛、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上海国际教育机器人节等智能机器人领域高端论坛、大赛等活动,主会场参与人数不少于200人,活动需事先备案。
(2)支持标准:按活动实际支出的50%最高200万元给予主办单位补贴。
(3)申报材料要求:
①《奉贤区智能机器人产业政策申报书》(见附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活动情况说明(含活动方案、参与人员名单、活动现场照片、媒体报道、活动成果总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活动实际支出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场地租赁合同、人员费用清单、物资采购发票等);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三、申报和评审流程
1、企业提出申请。
2、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初审。
3、区级部门视需要决定是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内容开展专项审计(审计方经政府采购招标流程确定,审计费用从专项预算中支出)。区级部门视需要自行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或不安排专家评审。区级部门牵头开展联合会审(视需要邀请区经委、区财政局、区科委、区数据局中的一个或多个部门参加会审)。依据专项审计、专家意见、会审情况确定拟支持项目和支持金额,并对拟支持项目信息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1、建设类、技术攻关类项目从立项到完工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2、同时符合奉贤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补足差额予以支持。同一事项不重复扶持。
3、本实施细则由奉贤区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