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9〕17号)及其实施细则,经研究,拟向浙江省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浙江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拨付第二期市本级资助资金,每家750万元,两家合计1500万元。

现将拟资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市经信局技术创新处或机关纪委反映,电话:85257133(技术创新处)、85257036(机关纪委)。

附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25年第二批市本级资助资金拨付计划.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