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32号)要求,我厅拟推荐“GB/T37045-2018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指纹处理芯片技术要求”、“卷烟工厂生产制造水平综合评价方法”两个项目申报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拟推荐“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两个组织申报浙江省标准创新组织奖,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省经信厅0571-87052859
电子邮件:leigong0429@163.com
附件:
附件1“GBT37045-2018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指纹处理芯片技术要求”公示材料.docx
附件2“卷烟工厂生产制造水平综合评价方法”公示材料.docx
附件3“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公示材料.docx
附件4“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公示材料.docx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