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省级科技特派员:

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及时掌握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成效,根据《吉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现将做好省级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记录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通过网络注册备案并处于有效期内的省级科技特派员(2023年及以后备案的省级科技特派员)。

二、填报流程

1.省级科技特派员登录(利用注册备案时的手机号进行登录)吉林省农业科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ktp.jlkjxm.com),点击“特派员申报-服务记录单”板块,根据服务实际情况填报服务记录单。

2.服务记录单填写完毕后,须上传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图片、服务台账、培训签到簿等佐证材料),点击保存提交后完成本年度服务记录填报。

三、相关要求

1.从即日起,有效期内的省级科技特派员须在每次开展服务活动后及时填报服务记录,做到服务活动一次一报,避免多次服务活动合并上报。

2.2024年及以前认定的有效期内特派员,以往服务记录如未及时填报的,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补充上报(一次一报)。

3.上传服务记录时,须按照系统平台上提示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

4.请派出单位、省级科技特派员高度重视服务记录填报工作,各市(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做好服务指导,确保服务记录填报工作顺利完成。

四、结果运用

1.科技服务成效将作为是否连续选派、认定备案及择优支持的参考依据。对服务成效显著的省级科技特派员,优先推荐纳入吉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名单。

2.长时间(一个自然年内)未填报服务记录或不按要求填报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将被取消特派员资格,且在一定期限内禁止重新注册申请省级科技特派员身份。

联系人及电话:刘宪0431-88913439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电话:赵士博0431-89101560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月24日     

 

初审:刘刚

复审:高俊兴

终审:孟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