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发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热情,培养科技创新后备力量,规范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以下简称“智培”项目)是指全市青少年在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类赛事中获得重要奖项的科创项目,由市政府予以通报,颁发项目入选证书,并给予一定数额的项目资金支持。

第三条 “智培”项目管理工作由市科协会同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组建审核工作组,负责项目统筹协调、申报审核、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四条 “智培”项目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章 项目支持标准

第五条 “智培”项目每年申报审核一次,申报范围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奖的科创项目,审核以获奖文件日期为准。

第六条 “智培”项目重点支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等有影响力赛事的获奖项目。

第七条 国家级赛事项目资金支持标准为:

(一)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中国科协主席奖”项目:20000元

各“专项奖”项目:14000元

(二)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

“一等奖”项目:14000元

“二等奖”项目:10000元

“三等奖”项目:6000元

(三)全国科学调查体验活动

“优秀学生小组”项目:4000元

“优秀科技教育实践活动报告”项目:2000元

第八条 省级赛事项目资金支持标准为:

(一)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四川省科协主席奖”且获得国赛“选手证”的项目:12000元

“四川省科协主席奖”项目:10000元

各“专项奖”项目:4000元

“十佳科技辅导员”项目:3000元

“优秀科技辅导员”项目:2000元

(二)四川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

“一等奖”项目:4000元

“二等奖”项目:2000元

(三)四川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1.提高组类

“一等奖”项目:4000元

“二等奖”项目:2000元

2.普及组类

“一等奖”项目:2000元

“二等奖”项目:1000元

(四)四川省科学调查体验活动

1.学生小组作品

“一等奖”项目:2000元

“二等奖”项目:1000元

2.教师作品

“一等奖”项目:1000元

“二等奖”项目:500元

第九条 市级赛事项目资金支持标准为:

(一)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一等奖”项目:1600元

第十条 青少年科技创新类赛事中成绩突出的学校,按获奖层次给予科创资金,支持学校科技教育事业发展。

(一)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协主席奖”1项及以上,或“专项奖”2项及以上的,支持50000元。

(二)获得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四川省科协主席奖”2项及以上,或“四川省科协主席奖”1项且“专项奖”2项及以上的,支持30000元。

(三)根据参加各级青少年科技创新类赛事获奖情况,确定不超过5所成绩突出的学校,各支持10000元。

第十一条 同一题材、同一研究类型的作品项目在国、省、市同类比赛中同时获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不重复计算。

 

第三章 入选条件

第十二条 “智培”项目申报者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热爱科学。

第十三条 “智培”项目申报者应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资阳市市域内大中小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下同)、幼儿园在校学生、老师。

(一)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协主席奖”、各类“专项奖”获奖者;

(二)数学、物理等国家级学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获奖者;

(三)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科学调查体验活动优秀学生小组、优秀科技教育实践活动报告获奖者;

(四)四川省科协、教育厅等主办的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四川省科协主席奖”、各类“专项奖”获奖者;

(五)数学、物理等四川省级学会主办的四川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六)四川省科协、经济和信息化厅等主办的四川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七)四川省科协、教育厅等主办的四川省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学生小组作品、教师作品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八)资阳市科协、市教育和体育局主办的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一等奖获奖者;

(九)其他经审核工作组认可的项目。

 

第四章 申报和审核程序

第十四条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所在学校提出书面推荐意见,附《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经各县(区)科协、教育和体育局会审核实后,报市科协汇总。

第十五条 市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项目,提交审核工作组审议确认后,报请市政府审定。

 

第五章 资金来源及使用

第十六条 “智培”项目支持资金在市级“双创”资金中列支。

第十七条 “智培”项目审核、组织、颁证、宣传、科技教师辅导等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

 

第六章 职责分工

第十八条 市科协负责“智培”项目审核工作中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申报初审、宣传推进等工作,指导各县(区)科协开展宣传动员、项目申报等工作。

第十九条 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申报项目初审工作,指导各县(区)教育部门及学校将“智培”项目入选情况作为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智培”项目所涉经费的保障工作。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智培”项目审核工作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若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审核工作中违反相关程序和工作纪律,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智培”项目审核过程中,凡确认申报者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审核工作组终止其资格。“智培”项目确定后,凡确认“智培”项目获得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由审核工作组报市政府同意,收回入选证书并取消项目资金支持;情节严重且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智培”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使用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资府发〔2021〕16号)同时废止。如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本办法由资阳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申请表

 

 

 

 

附件

 

资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智培”项目申请表

 

作品名称 贴照片处
申报者情况姓    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是否团员(少先队员) 现学历类  别£幼儿园  £小学生  £初中生£高中生(含中专、技校、职校)£大学(含本科、高职类院校)
学校名称(全称) 年级 
学校联系电    话 家庭联系电    话 
家长姓名 与申报者关系 家长工作单位及职务 
辅导教师姓    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职称联系电话
      
      
      
项目获奖情况该项目于    年  月  日在                         (赛事)上获                   类           奖。
申报承诺本人承诺此次申报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人签字:                                  
专利申请号及授权日期 申  请  号                             批 准 号             申请人姓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认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意见申报者参赛时是否为在校的非成人教育的中小学校学生(含中专、技校和职校学生)。0是 0否                               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教务处章或校章均可)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
辅导老师(或现班主任老师)意见本项目是否是申报者在辅导教师指导下完成的成果。0是  0否 辅导教师(或班主任老师)辅导教师签名:                所在单位(学校)盖章:(或班主任)年  月  日
县(区)初审意见县(区)教育和体育局意见县(区)科协意见
  
市科协意见

                                                     年  月  日

审核工作组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1.请另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申报材料及材料清单;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存档,一份存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