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293号)》《阳江市2025年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纳入阳江市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但未获得省专项资金支持的技改项目。

二、奖励标准

1.对纳入阳江市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但未获得省专项资金支持的技改项目,按不超过我市2025年省级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奖补比例(设备奖励方向)进行事后奖补,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新设备购置额是指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要求,经核定符合补助要求的设备额(不含税)。

三、申报材料

(一)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申报承诺书(附件2);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四)由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民爆安全生产企业调整生产能力或品种的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提供工信部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五)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项目单位登录“信用广东”https://credit.gd.gov.cn/index.html,勾选建筑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税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能源等相关领域,查询近三年记录并下载;如在报告查询期内某个领域无法出具证明报告,企业应对该领域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说明,如已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企业的申报组织工作,积极发动并指导企业如实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要做到“应通知、尽通知”。企业应按照文件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及时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属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二)县区初审。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等文件要求,对企业申报资料严格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将企业申报资料、初审情况、本地区绩效目标等材料(附件1至5)于12月8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下达资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程序对各县(市、区)及项目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按入库项目情况制定资金项目分配计划按程序予以下达。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单位须按照顺序提供资金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制作成PDF文档,项目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须一致,按照申请通知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注:纸质材料用A4规格纸装订,要求在相关表格和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入库企业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申领材料的审核把关,对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

(三)获得支持项目资金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

(四)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各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阳江市2025年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请表

2.项目单位申报承诺书

3.阳江市2025年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审核情况

4.阳江市2025年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初审推荐

汇总表

5.阳江市2025年市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资金绩效

目标申报表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