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相关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机构:

根据《泰安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泰科发〔2020〕42号)等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开展了2025年度泰安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估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科技局、相关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本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各新型研发机构要加强和规范机构的运行管理,紧紧围绕开展科技研发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集聚培养高端人才等主要职责任务,增强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附件:2025年度泰安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估结果.pdf

泰安市科技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