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根据《滨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滨科字〔2024〕69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2025年滨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备案(认定)及绩效评价工作,现将备案(认定)名单和绩效评价结果通知如下:
一、备案(认定)名单
经运营主体申请、县市区推荐、答辩评审、实地核查、公示等环节,决定将“渤海先研院双创孵化示范基地”“滨州北海科技孵化器”认定为滨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数字经济众创空间”备案为滨州市众创空间。详见附件1。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运营主体自评、县区初评、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渤海先研院双创孵化示范基地”、“北海科技孵化器”绩效评价为“优秀”等次;“TOPS智汇空间”等6家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为“良好”等次;“金佰特智能厨具众创空间”等5家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为“合格”等次。详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持续做好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运营单位加强孵化载体软硬件建设,配强专业化队伍,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创新创业能力。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聚焦当地主导产业,有针对性地帮助运营主体招引入孵团队和初创企业,对接各类科技资源,提升科技企业孵化能力,引导孵化载体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
(三)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孵化载体备案(认定)运营主体的指导和支持,健全完善相关激励政策,鼓励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2025年滨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备案(认定)名单.docx
2.2025年滨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结果.docx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