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因2023年出台的《毕节市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毕府办发〔2023〕48号)部分内容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条款,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毕节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对《毕节市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现将修订后的《毕节市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24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6—2030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反馈。

(一)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jie.gov.cn),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

(二)热线电话

联系人:黄娟;电 话:0857-8223107

(三)电子邮件

请发至邮箱:297286968@qq.com

(四)书面意见

请邮寄至: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毕节市卫生健康局;邮编:551700。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毕节市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6—2030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