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项目单位:

为全面评价我市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成效,充分发挥专利导航的决策支撑作用,根据市局《关于开展2025年马鞍山市专利导航项目登记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马鞍山市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价对象

2025年度马鞍山市专利导航登记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评价时间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工作

三、验收评价内容

验收评价围绕项目目标完成情况、专利导航实施方法、数据来源及质量、分析报告质量、成果应用情况和宣传推广情况六个方面进行。

(一)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是否按照申报书内容完成相应的专利导航工作,项目成果是否达到预期要求。项目成果通常包括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分析简报、分析专报、创新图谱、数据可视化内容、专题数据库等。

(二)专利导航实施方法。是否依据《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实施项目;是否遵循专利导航分析的基本原则和流程等。

(三)数据来源及质量。是否使用全面、可靠的专利数据库,规范、准确进行数据检索、采集和处理,得出的结论是否客观、真实等。

(四)分析报告质量。是否形成结构清晰、逻辑严谨、详实准确、图表规范的项目成果报告;是否准确挖掘、分析专利信息,提供易于理解和应用的结论和建议等。

(五)成果应用情况。是否为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核心专利布局、人才团队引进、推动协同创新、参与市场竞争、开拓海外市场等方面提供支撑服务。

(六)宣传推广情况。是否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备案项目成果;是否组织成果发布、项目路演、技术研讨等活动宣传推广专利导航成果。

四、验收评价流程

(一)申请: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区(园区)局提交验收评价材料(纸件和电子件),县区(园区)局对项目主体资格和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核实后报送市局。

(二)验收评价:市局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对项目进行独立打分、撰写验收评价意见,必要时赴现场复核。专家验收评价意见是项目主体单位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升专利导航服务能力的重要参考。

(三)结果审定:验收评价结果经市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作为项目奖补的重要依据,验收评价合格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补。

五、有关要求

(一)规范报送材料。验收评价材料包括项目验收评价申请书(附件2)、专利导航主报告、专利导航报告精简本(3000字以内)、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其中专利导航报告精简本单独装订,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制作封面和主目录(附件3);电子件(以“登记年度+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各县区(园区)局汇总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件后于2025年12月17日前报送市局,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二)严禁弄虚作假。项目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加强宣传推广。市局组织对优秀项目宣传推广,扩大成果应用范围,发挥专利导航服务全市创新发展的作用。

联系人:史晶荟;联系电话:8221010

邮箱:massip@qq.com

附件:1.2025年度马鞍山市专利导航登记项目

    2.项目验收评价申请书

    3.马鞍山市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评价材料封面和目录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