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培育贵港至粤港澳大湾区外贸水运航线发展)项目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监督电话:自治区商务厅0771-2211625。

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培育贵港至粤港澳大湾区外贸水运航线发展)支持项目明细表

序号

设区市

项目类别

支持单位(名称)

备注

1

贵港市

培育外贸水运航线

广西贵港市宝丰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2

南宁市

培育外贸水运航线

南宁宁通船务有限责任公司

 

3

贵港市

培育外贸水运航线

广西贵港永旭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4

贵港市

培育外贸水运航线

广西美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

贵港市

培育外贸水运航线

贵港市双诚贸易有限公司

 

6

贵港市

培育外贸水运航线

台泥(贵港)水泥有限公司

 

7

贵港市

培育外贸水运航线

广西宏品羽绒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