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高校院所、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探索通过“先投后股”方式,创新财政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进一步支持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建设,培育新质生产力,根据《咸阳市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办法》,现就征集咸阳市2025年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第二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符合“三项改革”实施范围的高校、科研院所团队,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的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

(二)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购买专利、联合研发等方式进行成果转化的。

(三)其他科技人才创业团队,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

二、支持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咸阳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纳税,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符合上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6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进行成果转化,企业申报时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含),且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未超过2000万元(含)。

(三)申报企业创始股东实缴资金(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时全部股东的实缴资金)不低于申报项目预期总投入的10%。

(四)项目符合构建咸阳市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要求和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商业计划及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

(五)项目相关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和纠纷。

(六)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经验,良好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创业基本素养,对产品市场前景有清晰的认知,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

(七)项目申报单位或技术核心团队拥有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给予优先支持。

三、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项目围绕未来产业、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中医药)、空海天、新材料、能源化工、输配电、高端装备制造等技术领域开展成果转化。

(二)“三项改革”科技成果在咸阳市内转化落地的科技型企业;项目承担企业的相关技术开发应用成熟度较高,申报项目在先投阶段执行期内应完成小试中试等成果熟化环节,并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原则上项目执行期内产品或服务等预期销售收入不低于20万元。

(三)申报项目技术属性强、成效显著;项目申报单位或技术核心团队拥有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在先投阶段执行期内能够预期获得合格外部风险投资机构一定规模投资的。

四、支持标准

单个科技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该成果转化项目预期总投入(新增投资)的50%,且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五、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xykjxmgl.com)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

(一)申报时间

单位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2日9:00至2026年1月28日18:00

部门推荐时间:2026年1月30日17:00

(二)申报流程

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书,经申报单位及推荐部门逐级审核。市科技局组织对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相符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对于审查通过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

(三)推荐单位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及科研诚信进行审查。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有关诚信要求给予相应惩罚。

(四)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咸阳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2.在研未验收的前资助类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市科技局失信名单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

3.市科技局将做好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监督电话:029-33213539。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 刘佩叶  029-33286030

市财政局: 王轶晨  029-33272166

        咸阳市财政局            咸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