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25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的函》指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现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娄底市关于促进外贸外经和口岸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娄底市支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娄商发〔2024〕32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相关标准的内容。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通知》中规定的“支持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布局和功能分区,大力承接鞋包、电子产品、生物医药等加工贸易产业产能转移,对新引进的符合产业政策导向,转型升级效果明显的加工贸易示范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迁移成本补助不超过15万元/家”。给予的复核意见是:“该政策给予以新引进的作为条件,给予‘加工贸易示范企业’特定经营者财政奖补。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鉴于该文件已不具备执行条件,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会议精神,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娄底市商务局、娄底市财政局决定废止《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