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中心专题项目实施细则》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中心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