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对东莞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10号)、《关于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东工信〔2025〕133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2〕215号)等规定,我局起草了《东莞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12月2日至12日在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我局收到6家社会组织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附件: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xls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