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资函〔2025〕470号
各市商务外资主管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23〕20号)关于加强资金政策支持有关要求,按照《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山西省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资函〔2021〕277号)和《山西省商务厅关于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奖励资金奖励范围的补充通知》(晋商资函〔2025〕455号)政策支持标准,现就做好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奖励资金(第九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范围和条件
(一)奖励范围及标准详见《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山西省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资函〔2021〕277号)和《山西省商务厅关于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奖励资金奖励范围的补充通知》(晋商资函〔2025〕455号)。
(二)申请机构的外资到位时间为2025年1月—2025年11月。
二、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地市初审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三、申报及初审方式
本次申报同时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山西省内开展经营活动的外资机构将申报材料线上报属地商务外资主管部门初审。境外投资者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山西行政范围内投资项目的,由境外投资者将申报材料报项目所在地商务外资主管部门初审。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片区)内的企业报晋中市商务局初审。《山西省商务厅关于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奖励资金奖励范围的补充通知》(晋商资函〔2025〕455号)涉及的境外投资者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山西行政范围内投资项目时投资的境外资金可按规定标准享受奖励政策。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于2025年12月26日前通过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晋企惠”,网址:https://zcfw.sxzwfw.gov.cn/#/home)准确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1.申报单位登陆“晋企惠”平台自行注册账号。已在平台注册账号的,可直接登陆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名称为“山西省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奖励(重大直接利用外资项目企业到资奖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成功引进外资项目的促进机构)”,申报单位须根据自身申报方向选择在相应版块在线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山西省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资函〔2021〕277号)、《山西省商务厅关于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奖励资金奖励范围的补充通知》(晋商资函〔2025〕455号)和线上申报平台说明)。
3.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须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二)地市初审
初审单位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出具初审报告及审核情况汇总表,2025年12月30日之前通过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扫描上传电子版初审报告后报省商务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商务外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资金申报工作,组织到资企业和项目按时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特别是涉及《山西省商务厅关于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奖励资金奖励范围的补充通知》(晋商资函〔2025〕455号)涉及的境外投资者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山西行政范围内投资项目,有关地市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指导工作,确保项目可按规定标准享受奖励政策。
(二)做好申报初审工作。初审单位要履行好初审主体职责,严格报送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工作并按要求以正式文件报送。严把资料审核关,确保企业提供的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附件齐全。
联系人:景层艳 省商务厅外资处
电话:0351-4082117
邮箱:waizichu_225@163.com
附件:各市初审报省商务厅文件格式
山西省商务厅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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