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局2023年印发的《广州市黄埔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穗埔农规字〔2023〕2号,以下简称《办法》)已届满失效。为适配市相关办法调整优化方向,契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我局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广州市黄埔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4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yylj@hp.gov.cn,联系电话:020-82378668。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A栋7楼,黄埔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收);邮政编码510530。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一并说明理由,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听取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广州市黄埔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