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等五部门关于申报湖南省科技金融“湘伴前行”计划试点金融机构及入库企业的通知》(湘银发〔2025〕107号)要求,为扎实推进科技金融“湘伴前行”计划实施,现就试点入库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企业应在长沙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重点向“五大标志性工程”和“4x4”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倾斜,积极参与创新积分制“揭榜挂帅”的企业优先入库。

2.企业须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或成长期阶段,成熟期(注册时间大于10年)企业原则上不入库。

3.入库企业主要由省科技厅、市科技局依据创新积分评价结果和企业申报情况确定。

4.企业入库后,应向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等有关管理部门以及合作金融机构如实提供研发、经营、融资需求等信息,履行合作约定和承诺。

二、政策措施

对入库企业在科技计划项目、平台、人才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入库企业可获得金融机构专门人员咨询服务,符合条件的可获得知识价值贷款,“创新积分贷”等专属金融产品服务和融资利率优惠,在科创债发行、融资担保、股交所挂牌、上市等方面获得优质综合服务。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省科技厅、省委金融办等部门密切跟踪入库企业融资对接、银企合作协议签订、银企履约及金融支持情况,相关工作进展作为金融政策效果评估、金融机构资金奖补、科研项目备案的重要参考;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安排不少于10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100亿元再贴现专用额度,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等领域企业融资。

三、组织实施

请意向企业于2026年1月9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计划入库企业申请表》(附件1)盖章扫描件和《计划企业库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至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昕鹏,0731--88668061

邮箱地址:cskjjcgc88668061@163.com

附件:

1.湖南省科技金融“湘伴前行”计划入库企业申请表

2.湖南省科技金融“湘伴前行”计划企业库汇总表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