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设奖是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为规范社会科技奖的运行,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对符合条件的6项社会科技奖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非书面提出的异议、匿名或冒名提出的异议、无异议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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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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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度江西省新增社会科技奖公示目录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