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集跨境电商数据归集及治理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通知》(晋商贸函〔2025〕154号)和相关工作要求,经有关单位申报、组织专家评审,拟选择东方物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项目服务单位。

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信息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外贸处反映情况。

地址:太原市龙盛街15号山西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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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