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委办局,区属国企: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崇明区推动广告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沪崇市监规〔2024〕2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