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服务业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我厅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服务业发展专项投资项目(商贸服务业方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6年2月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或通过下方在线提交方式)反馈意见:

传真:0771-2211811

邮件:jsc@swt.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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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服务业发展专项投资项目(商贸服务业方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