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明确稳岗返还大型企业名单和相关行业返还比例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645号)要求,经我中心审核,市本级6户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差条件。现将稳岗返还补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9日—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电话:028-38168802,028-38165953。

附件:2025年眉山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补差公示名单

眉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6年1月8日

2025年眉山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补差公示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类型上年度缴费金额(元)返还比例(%)应补贴金额(元)已补贴金额(元)补差金额(元)
1中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大型1815510.6750907755.33544653.20363102.13
2四川金源达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微型7762.58906986.324657.542328.78
3四川灵生益制药有限公司中小微型9879.57908891.615927.742963.87
4眉山博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小微型146170.4590131553.4087702.2743851.13
5四川海思视讯电子有限公司中小微型53393.549048054.1832036.1216018.06
6眉山麦克在线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小微型114243.2390102818.9068545.933427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