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市工信能源〔2025〕193号,经单位申请,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初审、专家现场评审、专项审计等程序,我局确定以下单位(见公示表)符合补助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

联系人: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2261022

市工信局计财科                 2223299

市财政局企业科                 2692731

附件:拟安排2025年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名单(第一批)公示表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