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工信局,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各地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490号)工作要求,现将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国家绿色工厂采用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政策规划、技术目录中载明的绿色低碳技术实施的投资项目,旨在提高企业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用地集约化等绿色发展水平。主要有三类:
(一)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项目。重点支持传统产业绿色低碳重大工艺革新、“卡脖子”技术、短板装备等攻关和产业化应用项目,以及绿色低碳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研发应用项目。
(二)技术改造升级项目。重点支持企业实施节能降碳、节水减污、资源循环利用、清洁原料燃料替代、环保装备升级、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升级以及工业绿色微电网、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绿色数据中心等绿色低碳改造升级项目。
(三)零碳工厂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国家绿色工厂深挖降碳潜力,开展零碳工厂建设的项目。
二、工作安排
(一)征集需求。有需求的国家绿色工厂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在线填报项目融资需求(见附件),所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合规性和融资需求进行审核后推荐至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复审后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请各市(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每季度最后10个工作日之前向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本季度融资项目需求,重大项目融资需求可随时推荐。
(二)融资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融资需求及相关信息推送至中国人民银行,由其通过信贷市场服务平台推送至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各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给予金融支持。请提交融资需求的国家绿色工厂将获得绿色金融支持情况及时反馈所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跟踪督导。各市(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对融资对接情况进行跟踪督导,通过培训、辅导等方式,引导绿色工厂依法合规诚信经营,防范信用风险。
三、联系方式
(一)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李月婷 电 话:0451-82626662
(二)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货币信贷政策管理处
联系人:肖九思 电 话:0451-82318503
附件:绿色工厂融资需求表
一审:李月婷
二审:程婷婷、韩波
三审:刘精锐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