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5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琼科〔2026〕4号)要求,现就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提名方式申报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以及协助提名专家公示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省科学技术奖设5个奖种,分别为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企业创新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企业创新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设等级。

二、提名项目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5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和《2025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3年12月31日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3年12月31日前)。

2.同一个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参加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3.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奖励的,不得再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已在国家或者省部级授奖项目中使用的创新要点、知识产权、论文、标准等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上一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中排名前三位的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提名项目完成人。

5.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三、提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实行网上受理。按照《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工作手册》要求,被提名者、单位管理人员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s://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和审核,并在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

1.被提名者填写、提交提名书。被提名者认真、准确、完整在线填写提名书,并提交至单位管理员。

2.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科研诚信,公示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提名单位(三亚市人民政府)。

(二)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要求,候选项目(人选)所在单位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候选项目(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海南省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1月25日,请项目单位于2月26日24:00前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将提名材料提交至提名单位(三亚市人民政府),并于2月26日将提名材料电子版(按要求签字、盖章)发送至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科技科工作邮箱:kjk6656@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协助专家提名项目公示

按照2025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要求,专家提名的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候选者(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位于我市的项目,在候选项目(人选)所在单位完成公示的基础上,由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协助公示。请候选项目(人选)的提名专家于2026年2月26日前,将《公示内容表》(参考模板见《工作手册》)发送至工作邮箱并联系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科技科。

五、联系方式

科技科电话:88276656、88257051

工作邮箱:kjk6656@163.com

系统咨询联系电话:400-161-6289

附件:1.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5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