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国市监标创发〔2025〕92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712号)等有关规定,经复审评估、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废止《桑蚕雄蚕一代杂交种繁育技术规程》(DB53/T494-2013)等152项云南省地方标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云南省地方标准废止目录(2026年第一批)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