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深入落实《咸阳市促进科技金融融合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畅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合作金融机构,建立规范高效、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公开征集、择优筛选,吸纳一批综合实力强、服务能力优、创新意愿足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搭建咸阳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有序开展贴息补助、担保补助、保费补助等业务,为全市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金融支持,助力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深度融合。

二、合作金融机构条件

(一)合作商业银行条件

1. 在咸阳市设立分支机构,内部管理及风险控制体系完善,针对科技企业特点开发专属贷款产品(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或已建立推荐企业贷款绿色通道。

2. 省级或市级分行确定专门机构开展科技金融融合业务,指定专门支行和工作人员作为业务主办行及联系人,负责业务对接与推进。

3. 承诺为推荐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原则上利率上浮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不得收取推荐企业现金保证金,落实尽职免责机制。

(二)合作担保机构条件

1. 针对科技企业特点提出反担保措施合理化建议,积极降低推荐企业实物反担保条件;

2. 实收资本不低于1亿元,信誉良好,持有有效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与2家以上合作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

3. 不收取推荐企业担保保证金,年担保费率不高于1%(含)。

(三)合作保险公司条件

1.针对科技企业特点开发保险产品,简化核保和理赔流程,严格执行保险合同约定的相关赔偿处理方式和标准,按约定时限支付赔款;

2. 信誉良好,持有有效保险机构经营许可证,与1家以上合作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

3. 为推荐企业提供优惠保险费率,贷款保障类保险费率不高于3%(含)。

三、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扫描件):

1.《科技金融合作金融机构申报表》;

2.营业执照、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授权文件(如有)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2年(2024-2025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4.补充材料:专属产品介绍、获奖证书、科技金融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含业务数据、典型案例)等。

四、合作流程

1.材料报送:意向合作机构于2026年2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咸阳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评审:市科技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评审,必要时开展洽谈沟通或实地核查,重点评估机构服务能力、合规性及合作适配度。

3.公示签约: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名单后,通过市科技局官方网站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组织签订合作协议,将其纳入咸阳市科技金融合作单位库管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严格遵循“自愿申报、公平公开、择优选定”原则,合作期内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2.本通知未尽事宜,可联系咸阳市科技局咨询。

3.本通知由咸阳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市科技局  刘佩叶  33286030

        创促中心  刘 越 13581860031

                    李 鑫 15291450435

邮 箱:liuyue369369@qq.com

附件:1. 科技金融合作金融机构申报表

      2. 咸阳市科技金融融合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