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企业可以申报工业企业激励资金?
从2025年起,年度内正常生产,且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及“工业强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工业企业,可申报激励。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一是年度内发生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或受到安全环保行政处罚。二是因税收违法行为受到税务稽查部门行政处罚。三是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四是已达到上规入统标准但未申报入规。
二、企业综合评分怎么计算?分值如何构成?
企业综合评分共4项指标,总分100分,均采用功效系数法测算,具体分值构成如下:
1.工业总产值及增速:60分,两项指标各占30分。其中增速指标最大值设为100%,最小值设为0,负增长企业扣减相应分数。
2.近三年累计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20分。
3.产业引领性或匹配性:15分。
4.参保人数:5分。
三、激励资金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激励资金根据企业得分占所有企业总得分的比例分配,具体公式为:
激励资金=(单个企业得分÷所有企业得分总和)×当年激励资金财政预算总额
四、激励资金从哪里来?如何兑现?
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统一从市级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其中,激励资金的70%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兑现至企业,30%由市人才办兑现至企业。
五、激励资金可以用来做什么?
激励资金使用分为两类:一是企业发展类。激励资金中的70%,可用于研发创新、扩大再生产、数字化转型升级、安全生产投入、更新技术、贷款贴息。二是人才激励类。激励资金中的30%,可用于奖励企业管理人员、先进个人、优秀技术人才、科研团队,以及人才引进和员工培训。
六、企业该如何申报激励?
申报按照“企业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的原则进行:能源企业由辖区能源局组织企业自愿申报。非能源工业企业:由辖区工信局或六盘水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组织自愿申报。企业需按当年申报要求提交资料,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申报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