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6年徐汇区特种设备安全复查、抽查、督查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
2026年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安全复查、抽查、督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压实监管责任,提升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问题发现率和监管效能,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特种设备安全复查、抽查、督查(以下简称“三查”)方案。
一、工作目的
“复查”是指执法大队和各市场监管所的每个网格组(以下简称“各网格组”)对监管中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按规定开展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切实整改闭环。
“抽查”是指执法大队和各市场监管所(以下简称“各所队”)分管领导对本所队已开展监督检查的单位进行抽查,掌握被检查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区域安全状况、本部门监管质量与履职情况,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
“督查”是指特种科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各所队履职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随机督查,切实压实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组织
(一)成立三查工作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特种科科长任副组长,组员包括特种科干部、相应领域技术专家。
(二)特种科负责三查工作的统筹协调、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统计分析、通报及督办,每季度在特种设备条线例会上通报监管责任所队复查、抽查、督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判安全形势、讨论整改措施。
三、工作内容
(一)高水平开展复查,有效压实责任
针对安全管理同类问题屡查屡犯,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的情况,各所队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被检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方式分为材料核查和现场核查。
(1)材料核查。各网格组对提交的书面整改报告及见证材料要认真复查,书面整改报告须被检查单位加盖公章,整改报告内容上需对每个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在思想认识、工作机制、日常管理等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查找不足,在建立长效机制、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上要有具体举措。见证材料要与安全隐患一一对应、相互印证,见证材料要加盖被检查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因客观原因在整改期限内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被检查单位应制订整改计划并列明整改完成时间,待整改完成后,应将整改完成情况及相应佐证材料交各网格组归入监管档案。
(2)现场核查。各网格组应当对以下两种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一是对未按期限提交整改报告的被检查单位立即开展现场复查;二是每季度应当在发现隐患的被检查单位中,至少抽取25%以现场核查方式进行复查。主要核查前次监管发现隐患问题的闭环整改以及长效机制、措施等情况,并检查是否有新的安全隐患出现。对拒不整改、屡查屡犯的行为,绝不放任,要立案查处。
(二)高质量开展抽查,提升监管质效
健全各所队监管质量把关机制,压实分管领导、各网格的监管责任,各所队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对20%的监管任务进行抽查,主要检查监管任务执行、发现问题整改、帮扶企业建立长效机制、监管档案归档等情况,主要解决“应到现场未到现场、应查未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彻底解决未彻底解决”等顽疾,各所队分管领导要对抽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各所队需将每季度抽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第二季度首月10日前交特种科,报告内容应包含抽查基本情况、安全责任单位或监管人员履职存在问题、后续采取措施以及相关佐证资料等内容。
(三)高频次开展督查,查隐患压责任
(1)督查对象和频次。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每次覆盖每个网格至少一次,督查对象为2026年度各所队网格组已检查或已复查的使用单位。
(2)督查方式。采用“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对随机选定的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督查小组会当场通知监管责任所队到现场执法,请监管责任所队及时响应。
(3)督查内容。重点督查项目为使用单位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档案,设备运行维护保养、重大事故隐患自查整改、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方面。通过对使用单位的检查,追溯监管责任所队在监管质量和效能上存在的问题,进而促进监管水平的提高。
(4)督查程序。一是现场督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当场询问等方式,查找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二是问题交办。督查结束一个工作日内,督查组将问题清单移交监管责任所队。三是督查报告。各督查小组于督查后一周内完成督查情况报告,特种科汇总各督查小组督查报告,形成每季度督查通报报分管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所队督促整改。各所队应督促指导被检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跟踪整改过程、确保处置闭环。同时,各所队要对照三查发现问题清单,分析整改监管层面存在问题,制订提升监管质量的措施和机制,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特种科。
(二)特种科跟踪督办。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抽查。对未按期整改、督办不力、问题反复或存在系统性风险的,依据《徐汇区特种设备安全“三书一函”工作制度》,特种科视情下发提醒、整改、约谈或督办文书。对监管中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造成事故或较大不良影响的人员,要报请局党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信息通报与运用。特种科定期汇总分析问题隐患,形成通报,点明问题、剖析原因、提出要求。通报内容作为研判形势、部署工作、调整策略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所队年度考核项目。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所队,在相关场合点名通报或警示;对优秀做法或典型,予以通报表扬或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