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2026年春节前后助企稳工引工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4日

关于2026年春节前后助企稳工引工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支持2026年春节前后我市企业稳工引工和项目建设,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发放稳工补贴。春节期间,对2025年度初次来扬企业就业且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3个月以上的外省户籍人员,给予交通补贴500元/人;对2025年度吸纳200名以上初次来扬就业外省户籍人员,且在我市连续参加失业保险6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吸纳就业补贴500元/人,最高8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免费畅游景区。春节假期期间,2025年度初次来扬企业就业且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3个月以上的市外户籍人员,重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免票(不含景区内其他收费项目)日间游览瘦西湖、大明寺和个园景区各1次。(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社局)

三、公交免费出行。春节假期期间,来扬务工的市外户籍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汽车。(责任单位:市交通产业集团、市人社局)

四、慰问一线员工。对春节期间坚守在交通运输、电力、消防、环卫以及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基层岗位干部职工代表、坚守岗位的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职工代表、新业态劳动者代表和困难企业职工代表开展慰问活动,按照300-500元/人标准,慰问1000人。市总工会推动各级工会开展以“工会常伴·贴心送暖”为主题的春节送温暖活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五、支持企业稳产。对春节假期期间加班加点生产的工业企业,其2026年一季度工业开票、产值同比增速均超10%的,由属地政府(管委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六、鼓励项目推进。对春节假期期间不停工的制造业项目,按照春节假期期间现场施工人数及2026年一季度实际投资进度,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对项目所属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七、来扬迎新送暖。2026年农历正月初八至初十,在扬州东西客运枢纽设置来扬务工暖心驿站,对来扬务工人员开展节日慰问,赠送“暖心礼包”1000份。各县(市、区)、功能区结合实际,在交通枢纽、重点企业开展相应慰问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八、发布引工清单。2026年1月底前,开展新一轮“访企拓岗”专项行动,逐一走访产业重大项目、重点用工企业,摸清春节后引工具体岗位需求,分板块形成引工需求清单,开展系列招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产业主管部门)

九、跨省供需对接。2026年1月至3月,依托全市市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邀请部分省外重点劳务基地、职技校及人社部门来扬与本地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机构对接节后招工引工合作意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支持赴外招引。春节期间,组织我市企业、人力资源机构,开展“五省十市”劳务对接暨引工接工系列活动,对随人社部门赴省外参加跨省劳务协作现场招聘活动的企业和人力资源机构,每次给予补助3000元/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一、优化工时管理。对春节期间生产经营任务不均衡的企业,支持申请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鼓励企业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等方式,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稳定职工队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数据局)

十二、畅通维权热线。春节假期期间,畅通12345、12333等政务服务热线,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及时响应劳动者和企业诉求,依法快速处置各类劳动争议和欠薪纠纷,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数据局)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春节期间指2026年2月10日至3月31日,春节假期期间指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如国家和省出台同类政策,原则上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抓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