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宣传贯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宣传贯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2025年10月22日经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5年11月28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为广泛深入宣传《决定》精神,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共保共治自觉,确保《决定》各项规定有效实施,推动构建全社会共保共治格局,特制定本宣传贯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落实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重大政治责任,扎实深入开展《决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全面准确阐释《决定》核心内容,推动干部群众和职能部门深刻认识水源区保护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法治观念与行动自觉,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守护的生动局面,为持续改善商洛水源区生态环境、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凝聚广泛共识、筑牢社会根基。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重大意义:深入宣传《决定》出台对于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质安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建设美丽商洛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解读核心内容:系统解读《决定》中关于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专项联防联控、应急协作保障等机制,加强水质与流域治理、生态系统保护、绿色持续发展,加强司法协作、立法监督、责任追究等核心内容和具体要求。
(三)阐明责任担当: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水源区保护中的法定职责、权利和义务,强化责任落实。
(四)展示工作成效与规划:结合商洛水源区保护已取得的成效和未来规划,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展望美好前景,增强保护信心。
(五)抓好普法宣传联动:以《决定》内容为核心,联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推动相关法律知识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水源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主要措施
(一)抓好内部学习研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1.领导干部带头学: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深入领会《决定》核心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交流研讨,以上率下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2.干部职工广泛学: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培训讲座、开展线上学习与知识测试等方式,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学深学透。重点抓好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农业农村、资源、应急、司法、发改、城管、气象、文旅、教育等相关部门人员的学习覆盖与效果落实。
3.联系实际深入学:各单位要对照《决定》内容,结合自身职能与工作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形成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行动计划,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实效。
(二)开展社会宣传普及(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资源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
1.媒体宣传全覆盖:组织商洛日报、商洛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广泛运用消息、评论、解读、专访等报道形式,与生动的图解、短视频配套呈现,进行持续深入的宣传报道,积极向中省主流媒体推送相关稿件。
2.集中宣传广参与:结合“世界水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展览、开展有奖问答等形式,吸引公众参与。
3.“六进”活动促深入:推动《决定》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针对不同群体,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如宣传册、海报、折页、环保袋等),开展针对性宣讲。
4.阵地宣传强氛围: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公交站台广告牌、村(社区)公示栏、旅游景区提示牌等载体,张贴、播放宣传标语和核心内容。在水源区重要地段、河流沿岸设立宣传警示牌。
(三)强化典型示范引领(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1.挖掘先进典型:积极发掘和宣传在水源区保护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
2.曝光反面案例:依法依规曝光一批破坏水源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3.强化干部带头: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专家讲座等形式,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执法人员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吃透《决定》精神、掌握核心要求。
(四)注重学校普法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
1.融入学校教育:鼓励中小学校将水源区保护知识融入相关课程教学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中。
2.开展实践活动:组织青少年开展生态环保研学、志愿清洁、环保小卫士评选等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保护水源的意识和习惯。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发文后一周内):公开发布《决定》,印发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二)贯彻实施阶段(动员部署后2个月内):各责任单位对照方案部署要求,全面启动学习宣传各项活动,紧盯重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持续深化阶段(集中宣传后长期坚持):将《决定》宣传贯彻融入日常工作中,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结合新情况、新要求不断深化宣传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决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把握导向,务求实效。始终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精准解读《决定》核心内涵与要求。宣传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协同联动,形成合力。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农业农村、资源、应急、司法、发改、城管、气象、文旅、教育以及相关新闻媒体等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宣传合力。
(四)创新方式,丰富载体。要以提升吸引力和覆盖面为导向,主动适应传播趋势,积极运用新媒体技术和平台,创新表达方式与呈现形式。善于将《决定》的内容转化为群众语言,用鲜活的故事和接地气的方式,讲好水源区保护故事,提升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五)加强督导,确保落实。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有效经验,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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