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四川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川商市建〔2026〕2号)要求,有序推进全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在我市落地实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

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至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2026年12月31日)即止。政策实施节奏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和使用进度均衡调控,实行总额控制、用完即止。

二、补贴品类及标准

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补贴标准为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其中,洗衣机包含洗烘套装一体机;冰箱包括具有制冷功能的冰柜;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燃气壁挂炉;台式电脑含品牌主机或显示器,不含组装机。

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补贴标准为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含),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其中,平板包括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包括儿童手表。对于零售价超过6000元,但经营主体优惠后达到补贴标准的产品,可给予补贴,经营主体不得另外要求消费者拆分支付费用或强行绑定购买其他产品和服务,否则视为套取补贴。

三、参与补贴产品要求

参与补贴的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须有商品条形码和S/N码。家电能效或水效标准参考中国能效标识网、中国水效标识网发布的产品能效、水效信息。

四、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包括在省内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侨居民),须在政策实施时间段内购买符合政策要求的商品并开具发票,收货地址须在四川省内,不得二次转运到省外。2025年已享受上述产品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五、参与商家

2026年首批参与商家以四川省商务厅官网发布的2026年预征选的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商家名单为准。后续增补商家,以南充市商务局官网公示名单为准。

六、补贴方式

全市统一采用“补贴立减”模式,“云闪付”为领券服务平台,领券时间为每日09:00—23:00。资格券当日有效,领完即止。如未使用,次日可重新领取。

七、开票要求

2026年1月1日起购买并开具发票,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每件产品单独开票,产品开票金额包含政府补贴金额,不包括各类经营主体优惠、辅材和安装费、优惠券金额和价保赔付金额,旧机抵扣金额可开具发票但不纳入补贴范围。发票开给个人消费者,票面要明确标注消费者姓名(与补贴领取人保持一致)、商品名称、型号规格、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能效或水效等级(1级能效)、S/N码等,数码产品不备注能效等级。各地不得要求备注个人手机号和身份证号,切实保障消费者隐私安全。

八、校验要求

所有补贴商品需采集上传S/N码信息。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现场开机,拍摄并上传外包装和商品同框照片一张,清晰可见S/N码及激活设备展示的IMEI码(没有IMEI码的展示S/N码即可)。电脑、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拍摄机身或外包装带S/N码和能效水效等级照片各一张回传(图片格式均为JPG格式)。具体核销数据指标以省平台数据接口为准。

九、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后续南充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南充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方案》为准。

十、咨询服务

顺庆区:0817—2725059

高坪区:0817—3106535

嘉陵区:0817—3637969

阆中市:0817—6259129

南部县:0817—5564163

西充县:0817—3951881

仪陇县:0817—7220028

营山县:0817—8376085

蓬安县:0817—6989980

南充市商务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