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区内优质企业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为新产品新技术提供应用场景,现开展第二批宝安区创新产品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征集领域

本次征集面向以下领域开展:

教育教研产品、医疗器械设备、应急和安防设备、城市管理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装备、计算机电子产品等适合政府推广的产品。

本通知所述“宝安区创新产品”是指本区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新设计等,研发生产的性能可靠、品质优良的产品。

二、产品申报的条件

1.申报单位依法在宝安区正常经营。

2.申报单位拥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及其注册商标所有权。

3.申报产品属于特殊行业管理的(如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产品),应已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生产许可资质;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应已获得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

4.申报产品在宝安区内生产制造。

5.申报产品适合政府部门推广。

6.已在第一批创新产品清单的企业无需再次申报。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企业于1月31日,北京时间18:00时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附件下载

附件1:宝安区征集创新产品(第二批)报名表.png(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宝安区创新产品信息表(第一批).xlsx(点击下载)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6日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27849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