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儋州市进一步助企惠民促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儋发改〔2024〕471号)中第十条“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对通过海南省智金平台申请1000万元(含)以内且获批的中小微企业,在省里贷款贴息政策的基础上,市级财政额外给予实际贷款额度50BP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申报事项
儋州市关于海南省智金平台中小微企业贷款市级贴息。
三、申报条件
1.注册在海南省儋州市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划型标准,且未纳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主体名单。
2.通过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并实现放款的贷款业务,企业须在智慧金融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选择意向银行的金融产品或发布融资需求进行贷款申请。受理的银行应及时处理贷款申请进件,并于贷款审批完成后,通过智慧金融平台反馈授信及放款结果。
3.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企业与银行签订合同,成功在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放款的贷款业务。
4.本办法适用的贷款业务为无抵押贷款业务,包括信用、质押、保证(含担保公司担保)等贷款业务。
5.本办法适用的贷款业务单笔贷款合同金额1000万元
(含)以内,且每家企业每年仅能申请一笔合同项下贷款业务的贴息支持。若企业存在同时申请多笔贷款贴息的情况,原则上,一是对贷款结清日最早的一家金融机构的贷款予以贴息;二是贷款结清日相同的,对贷款发放日早的贷款予以贴息;三是贷款结清日和贷款发放日都相同的,对贷款金额高的贷款予以贴息。
6.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
7.符合每次申报条件的贷款,按照企业实际贷款金额的0.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每次申请的贷款期限在1年期(含)以内的按实际期限给予贴息;贷款期限超过1年期以上的,按1年期限给予贴息,在贷款到期结清后,一次性发放补贴。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通过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1000万元(含)以内无抵押信用类贷款且获批的省内中小微企业,给予实际贷款额度0.5%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申请的贷款期限在1年期(含)以内的按实际期限给予贴息;贷款期限超过1年期以上的,按1年期限给予贴息,在贷款到期结清后,一次性发放补贴。
五、申报材料
(一)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加盖申报主体公司公章。(附件1)
(二)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三)银行放款凭证: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贷款合同、银行借据或银行对账单。加盖申报主体公司公章(多页情况下首页公章加骑缝章)。
(四)在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贷款成功的截图证明,加盖申报主体公司公章。
(五)贷款还款凭证: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贷款还款凭证。
(六)信用承诺书,加盖申报主体公司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附件2)
(七)“中国执行信网”信息查询(无失信)截图证明,加盖申报主体公司公章。
(八)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需)。
以上材料请打印纸质版提交。
六、办理程序
(一)材料申报:自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儋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1612办公室(洋浦大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儋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儋州监管分局、市府办(金融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三)资金分配:儋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四)公示:儋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公告。
(五)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儋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向儋州市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并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七、主责部门
儋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八、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4月30日。如有变动,具体以主责部门发布的时间为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符大策 联系电话:0898-66620693,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docx附件2.信用承诺书.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