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更好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惠民生与促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年第469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经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湘潭市商务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分批公开遴选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条件及经营要求
(一)申报企业基本条件。申报主体需在通知下发之日(含)前,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须为在湘潭市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非法人移动运营商企业或分公司经上级法人企业推荐后可参与申报;个体工商户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经营主体不得申报),具备合规开票能力,能够开具湘潭市正规销售发票;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原则上应一致,且具备稳定的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家用电器、通讯设备、计算机、数码产品等相关销售业务。
非法人企业移动运营商或分公司参加活动的,上级单位须为湖南省登记注册企业,并同时提供上级法人企业出具的推荐函和承诺书。
2.自愿参与活动,做好平台信息录入、配送、回收、拆解及咨询、投诉等相关工作;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巡查、抽查、审计、检查以及税务稽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具备资金垫付和退回能力。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能够承担一定规模和周期的垫资,接受补贴资金的兑付周期;对退货的补贴商品,能按要求及时退回补贴资金。
4.具备稳定的家电、数码及智能产品销售和服务体系,拥有相应的仓储、配送、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需获取销售家电或数码和智能产品的品牌授权书,销售品类、品牌仅限厂家授权范围内。家电类企业必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能力或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主动为消费者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
5.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在市场监管、税务、环保、消防安全等领域无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
6.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2026年补贴政策。
7.价格与信息承诺。承诺遵守价格管理规定,备案销售产品型号及参考价格,公开承诺活动期间最终销售价格不高于备案价,严禁“先涨价后补贴”、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行为。承诺在经营场所或线上页面明示产品价格及补贴信息。
8.系统与数据对接。具备一定的信息化管理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相关规定,及时完成闭环流程,配合完成商品信息备案、销售数据上传、标识码(如S/N码、IMEI码)采集核验等工作,配合建设相关产品信息数据库,并对交易真实性、资料规范性负责。接受并配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其交易真实性审查。
9.申报主体应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完成统计监测、数据报送、行业预警、信息咨询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规定,对已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企业,应依法履行入统义务。
(二)活动期间经营规范要求
1.商品销售按照单品开具湘潭市正规发票。每件产品单独开票,产品开票金额要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包含政府补贴金额,不包括各类经营主体优惠、辅材和安装费、优惠券金额和价保赔付金额,旧机抵扣款可开进发票但不纳入补贴范围。发票开给个人消费者,票面要明确标注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一致)、商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能效或水效等级(1级能效)等,数码产品不备注能效等级。
2.建立进货、销售、出库、安装、收旧、库存、退换货等相关台账,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核查。详细记录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以及商品品类、品牌、规格型号、能效(水效)等级、SN码、IMEI码、销售价格、补贴金额等信息。务必留存整个活动链条中全部资料,如:进货单据、进货发票、出库单据、销售发票、安装售后及消费者签收等资料。
3.鼓励参与企业本着惠民利民原则,开展让利促销活动。鼓励参与企业加强农村地区政策宣传,推动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保障好农村地区居民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村居民参与补贴政策。鼓励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专业店等下沉农村市场的经营主体将服务网络延伸至农村偏远地区。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相关服务。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企业必须在活动平台申请完成,严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退换货处理。
4.不得无货预售,不得赊销(先送装后付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个人消费者购买的补贴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仅限家庭使用,不得用于家庭以外的其他使用场景。
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参与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主动及时向统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利润表、纳税申报表等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达限入统”事宜。
6.企业对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和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7.企业须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包括对员工进行政策与合规培训,防范并主动核查内部套补、骗补行为,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8.建立参与企业退出机制,活动期间企业如发生重大投诉、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等情况,商务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追回国家补贴。
二、申报材料清单
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材料须按本清单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整体加盖骑缝章,签字处务必由法人代表签字确认,一式两份提交申报(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报送)。
(一)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申报资料
1.湘潭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承诺书(见附件3);
3.湘潭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线下企业所有门店照片(使用含位置、时间的水印相机拍摄,至少包括门头和门店内部照片2张);
4.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复印件;
5.企业2025年度财务报表;
6.企业连续近3个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纳税证明;
7.查询“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8.有效期内品牌授权书扫描件;
9.具备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能力证明或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10.结合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开展促消费活动的方案;
11.风险管控方案,包括对员工培训计划、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12.近6个月内补贴品类的进货发票,每品类至少提供1张进货发票;
13.后续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等。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申报资料
1.湘潭市2026年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申报表(见附件2);
2.企业承诺书(见附件3);
3.湘潭市2026年数码和智能产品产品购新活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表(见附件5),线下企业所有门店照片(使用含位置、时间的水印相机拍摄,至少包括门头和门店内部照片2张);
4.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复印件;
5.企业2025年度财务报表;
6.企业连续近3个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纳税证明;
7.查询“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8.有效期内品牌授权书扫描件;
9.参与活动回收、促销措施等便民服务方案等;
10.风险管控方案,包括对员工培训计划、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等;
11.近6个月内补贴品类的进货发票,每品类至少提供1张进货发票;
12.后续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等。
三、遴选审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建立待评审企业库。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广泛宣传发动,设立咨询渠道,做好信访接待、舆情管控,及时解答企业申报疑问,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申报,确保政策知晓度和企业参与覆盖面。同时,严格对照遴选标准,全面收集整理2026年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分别建立家电以旧换新、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待评审企业库。一是2026年已成功提交申报材料,但未进入第一批参与企业的,由各县市区于3月8日前纳入待评审企业库;二是从今年3月起,自企业报名(每月1-7日)成功后于每月8日前建立待评审企业库。
(二)组织开展县(市区)级评审(每月8-17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税务、统计、纪检等部门对待评审企业库的企业从申报条件、经营要求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见附件7),并于每月17日前将初审报告(见附件6)、湘潭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湘潭市2026年数码和智能产品产品购新活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表(见附件5)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至市商务局。
(三)市级审核及公示(每月18日-30日)。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场监管、税务、统计、纪检等部门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初审合格企业开展市级复核工作,重点核查企业评审、经营资质、服务能及、诚信状况等核心条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级复核后,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市场消费需求、企业综合评定和县市区推荐企业,择优确定该批次企业总量和企业单位,于每月27日前在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官网上同步公示该批次拟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收到的异议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并作出处理反馈,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核查不成立的企业,正式确定为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统一报省商务厅备案。经营主体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活动期间企业如发生重大投诉、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等情况,商务主管部门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扎实做好本地区经营主体的组织动员、申报指导及资格初审等工作,并结合每月企业经营水平、市场需求、质量,推荐拟参加活动企业名单。要严格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遴选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严格标准,认真审核。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参与条件、要求和评分标准,结合本地家电数码消费市场实际特点,从严开展评审、实地核查等工作,精准筛选经营资质齐全、运营状况良好、能够切实履行政策义务、保障服务质量的经营主体。
(三)形成合力,强化监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经营主体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经营主体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活动咨询电话:
湘潭县商务局,0731-52671068;
湘乡市商务局,0731-56788988;
韶山市文旅广体和商务局,0731-55686306;
岳塘区商务局,0731-55568221;
雨湖区商务局,0731-58205834;
湘潭市商务局,0731-58570426。
附件:1.
湘潭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申报表.doc
2.
湘潭市2026年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申报表.doc
3.
企业承诺书.doc
4.
湘潭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表.doc
5.
湘潭市2026年数码和智能产品产品购新活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表.doc
6.
县市(区)2026年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申报材料初审报告.doc
7.
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申报企业评分表.doc
湘潭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