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经综合研判,拟对《广州开发区中以生物产业孵化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发改规字〔2023〕1号)予以废止。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3日
二、电子邮箱:hpfggjhz@gdd.gov.cn
三、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302(邮编:510000)。
四、联系电话:82053874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开发区中以生物产业孵化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