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扬州市“人工智能+”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扬州市“人工智能+”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工智能+”战略部署要求,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结合扬州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前瞻谋划、系统布局、场景牵引、开放共享、安全可控,充分发挥我市数据资源富集、算力支撑坚实、应用场景丰富、产业体系完备等优势,推动形成标准化、规模化、跨界协同的应用落地路径,加快实现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到2027年,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实现广泛深度融合,智能终端、智能体、具身智能在个人、企业、政府部门中全面推广应用,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到2030年,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智能经济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到2035年,建成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产业新高地和融合应用先导区,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

二、重点行动

(一)“人工智能+”科技创新

1.驱动技术研发创新。鼓励企业依托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聚焦大数据、工业软件、智能网联汽车等细分领域,加速“从1到N”技术落地和迭代突破。推动国有企业作为场景创新实施主体,聚焦主责主业加强AI技术研发、场景应用,对国有企业AI投入纳入研发经费部分在经营考核中视同利润。优化创新联合体、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组织方式,鼓励企业或科创平台整合资源,在人工智能领域开展协同技术研发。到2027年,在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累计招引认定科技型企业600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市科技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培育壮大平台载体。引导园区聚焦细分领域规划布局,推动有条件的园区与优势高校共建AI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鼓励扬州人工智能与数据产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扬州未来产业研究院、南邮大数据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仪征)等创新平台有效运营。到2027年,累计组建创新联合体10个。(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3.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与产业链主企业资源整合,建立“成果库—需求库—对接平台”一体化服务机制,推动人工智能科研成果产业化落地。完善成果转化支撑体系,依托现有科创平台,为匹配对接的成果提供技术验证等全流程服务,将人工智能成果转化项目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重点支持范畴。到2027年,累计组织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0个,发布创新应用场景清单100项。(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4.推动工业制造智能化转型。围绕赋能“613”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命健康等产业,建设并开放一批“人工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推动AI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聚焦船舶、食品、毛绒玩具、酒店日化、路灯照明等传统行业转型需求,引导企业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核心环节,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构建“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加快工业全要素智能联动。(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5.提升农业领域智能化水平。围绕育种、农田墒情监测、农作物生长、病虫害防治处理和生产管理决策等关键环节,打造一批智慧农业典型场景,积极争取省级智能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依托“AI+低空”技术,充分发挥农业管理服务平台作用,提升“四情监测”水平。整合全市农业技术服务专业机构、设备场地等资源,打造线上区域农事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培养兼具传统农业知识和智能化应用能力的“新农人”,加快智慧农业技术应用,培育打造一批智慧农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6.促进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面向软件信息、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等服务业领域,重点培育数字孪生、智慧供应链、无人仓储、无人物流等新业态,打造推广人工智能应用的新模式、新场景。加快推动服务业跨界融合,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的有机结合,大力发展智能驱动的服务型制造、科技服务等融合业态。(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7.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大力发展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推动建立核心零部件与机器人整机制造体系。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行业应用,推动“北斗+AI”产业发展,应用人工智能增强生物医药研发创新能力,推动人工智能在节能降碳、算电协同领域落地见效。积极培育智能原生新业态,构建面向智能原生的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交通局、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人工智能+”消费提质

8.推动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应用。鼓励本地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智能终端产品,推动存量终端与大模型适配优化,面向工业、商业、金融、能源、医疗、教育等重点行业,研发可穿戴设备、智能工业终端、AI毛绒玩具、脑机接口等智能产品。到2027年,打造10个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市发改委、工信局、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拓展商贸服务消费新场景。鼓励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分析市场环境数据,打造智慧商业场景。探索无人服务与人工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加强与电商平台企业合作,推广数字人直播、机器人客服、精准营销投放、智能品质查验等模式,提升消费者线上线下购物体验和平台运营效率。推动智能家居与智慧社区融合发展,拓展人工智能在“好房子”全生命周期的应用,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市住建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快数字文旅创新发展。融合运用大模型技术,加快形成个性化行程规划、智能伴游和导览、数字人客服等解决方案。健全多源数据采集体系,形成文旅领域高质量数据集,迭代升级“下扬州”智慧文旅服务。支持博物馆、图书馆、非遗馆等文博单位和公共文化空间深化场馆交互体验、展品数字化采集、可视化呈现等应用。深入挖掘和塑造扬州特色文化IP,打造智慧旅游新产品、新场景。依托城市书房载体,打造全国独具特色的“书香+科创”人工智能“一人公司(OPC)”生态社区。(市文广旅局牵头负责)

(四)“人工智能+”民生服务

11.提升社会民生智能化服务水平。推动人工智能在社保、就业、人才服务、劳动关系等领域和劳动力紧缺、环境高危等岗位的应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线上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远程公证、智慧矫正、在线复议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支持开展人工智能技能培训,激发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和再就业活力。打造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民政领域智慧化服务场景,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等场景应用。(市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将人工智能融入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管理服务全过程,聚焦学情分析、考试评价、身心健康、校家社共育、师生服务等重点领域,推动业务融合创新。推进数智作业、智慧课堂、数字实验室、数字孪生校园、区域教研等场景建设。推动人工智能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到2027年全市中小学普及人工智能教育。(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13.普及医疗健康智能化服务。推进临床诊疗辅助决策、检验检查辅助诊断、智能患者服务、医疗质量控制等场景应用,支持打造医疗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推广高水平居民健康助手,提升基层医疗健康服务能力和效率。逐步扩大“扬一包”服务范围,提供参保缴费、医保报销、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大病救助等智能服务。(市卫健委、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人工智能+”社会治理

14.打造智能便捷政务服务体系。依托本地部署的大模型,建立政务服务数据集,聚焦“一网通办”“一网协同”“高效办成一件事”等领域建设典型应用场景,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省市共建试点,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智办”的新模式转变。(市数据局牵头负责)

15.构建城乡智慧高效治理体系。建设城市智能中枢,因地制宜打造城市大模型、城市智能体,赋能城市生命体征检测、体检评估、研判预警、辅助决策和指挥监督。优化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深化“城市生命线”建设,加快城市运行、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等系统智能迭代升级。深化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提升美丽扬州建设数智化水平。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公路、港航、机场、客货运输、执法辅助等领域应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事项,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大模型应用,赋能基层一体化智慧治理体系构建。(市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完善平安扬州智能监管体系。以“人工智能+”全面赋能智慧公安建设,推动机器人、数字人在公共安全预警、社会治安管理等场景中的应用。深入挖掘本地应急管理数据价值,加强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应用,积极打造应急管理领域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救援等典型应用场景。(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基础支撑

(一)统筹布局算力基础设施。优化升级运河城市算力平台,推进运河城市算力“一张网”建设,打造算力跨区域协同应用样板,建立自主可控城市公共智算池,构建“本地集群+区域调度+弹性扩展”三级储备体系。推动“算力小镇”建设,构建完整算力关联产业链,完成与国、省算力平台对接,叠加国、省算力支持政策,降低企业用算成本。(市数据局、大数据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坚持应用导向,打造工业制造、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医疗健康、金融服务、社会治理等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定期发布全市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清单。建成城市级一体化公共数据底座,探索打造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培育招引一批行业影响力强的数据标注重点企业,建设数据标注产业集群,争创省级数据标注发展基地。(市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文广旅局、卫健委、数据局、医保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大数据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发展行业大模型。加快国内优秀大模型开源社区落地扬州,支持行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与国内基础大模型科技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促进企业数据开发与模型建设深度融合。到2027年,形成10个垂域大模型和行业大模型。(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在机器学习、自动驾驶、具身智能等前沿领域,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集聚培育一批顶尖创新团队,建设人工智能人才集聚高地。高标准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瞄准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开展人工智能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复合人才培养工程。构建全学段人工智能教育体系和全社会通识教育格局,完善学科专业布局,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人社局、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投融资环境。加大人工智能领域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天使科创、天使成长、天使人才等投资基金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重点投向AI芯片、智能传感器、具身智能等核心硬件以及算法、垂域和行业模型、数据等人工智能产业项目。组建市级人工智能产业基金,加大“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力度,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撬动社会资本深度参与,招引优质企业落地生根。(市财政局、数据局、科教集团、大数据集团、国金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繁荣产业发展生态。深化运河“数模方”人工智能创新社区建设,深入开展江苏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点,打造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构建人工智能全产业生态。推进全球运河城市在“人工智能+”领域开展交流合作,搭建“数字出海服务生态联盟”,推动人工智能企业“走出去”。建成城市级人工智能服务平台,搭建开发者社区,形成要素服务、场景应用、人才培育和产业协同的开源开放创新生态。支持人工智能“一人公司(OPC)”创新创业模式,推动建设一批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打造“中国最优OPC创业之城”。(市数据局、大数据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工智能+”行动全过程。市数据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负责推进本区域、本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积极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场景共建和资源共享,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推动安全能力建设,构建人工智能服务和应用技术全流程监测、风险预警及应急响应体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推动“一地创新、全域推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