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改革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及操作规范,我局起草了《东莞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东莞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欢迎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6年4月2日前将书面意见以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769-23109511
电子邮箱:1792183632@qq.com
邮寄地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许可分局(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
附件1.东莞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