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的精神,紧扣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着力提升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产业链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链主等优质企业在稳链优链中的引领作用,加快培育一批协同配套能力强的中小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良好生态,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与产业链现代化,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单位,立足青岛产业发展实际,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青岛市支持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二、政策依据
本政策措施紧扣国家、省关于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发展的工作部署,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财政部等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4号)、省政府印发的《2026年促进经济“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政策清单(第一批)》(鲁政发〔2025〕14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鲁政办字〔2025〕49号),以及市政府印发的《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青政发〔2024〕11号)等有关文件,围绕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实际需求制定,确保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5个方面、16条措施,构建起“创新赋能—配套升级—补链强链—要素保障—生态优化”的全链条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一)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夯实产业链发展技术根基
包括第1至4条,聚焦高能级创新载体打造、创新资源共享、共性技术攻关、先进标准引领四大方向,强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是打造高能级创新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二是推动创新资源共享,引导链主企业向上下游开放创新平台资源,支持中小微企业使用山东省创新券开展科技创新;三是布局行业共性技术攻关,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针对具身智能、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四是支持先进标准引领,对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最高40万元奖补,对建设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推动将行业优势转化为标准优势。
(二)增强产业链配套能力,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包括第5至7条,通过培育配套企业、实施倍增计划、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提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水平。一是培育产业链“配套专家”【“配套专家”企业是指在特定产业链中,能够持续为链主或行业头部企业提供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高端材料或专业化服务,并与其在技术研发、工艺改进、供应链优化等方面形成紧密创新协同的独立企业】,建立潜力型“配套专家”企业动态培育库,围绕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推动强链补链延链稳链,形成特色产业协作体系;二是实施制造业“倍增计划”,遴选培育优质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等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是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山东省独角兽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精准引育补链强链,塑强产业链核心竞争优势
包括第8至9条,通过精准招商、增资扩产、并购重组等方式,补齐产业链短板、强化产业链优势。一是重点招引关键配套企业,健全“链长+链主”联动招商机制,支持链主企业组建产业招商联盟,围绕智算芯片、具身智能等关键环节开展精准招商,对企业并购重组项目按标的额1%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二是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支持企业联合海内外优质配套企业共建项目,增资扩产项目视同新引进项目享受同等政策支持。
(四)优化资源要素保障,强化产业链发展支撑能力
包括第10至12条,从金融、人才、用地三大核心要素入手,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一是构建多元化产业金融支持体系,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支持链主企业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开发脱核供应链金融产品【脱核供应链金融是指逐步弱化对核心企业确权和担保的依赖,转向整合产业链全场景数据,打造生态协同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其本质是从依赖核心企业“主体信用”转向依托供应链“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给予单户最多150万元贴息;二是培育复合型人才队伍,对入选产业领军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人才津贴,对创业类、创新类领军人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人才津贴,鼓励链主企业为配套企业开展人才培训和技术指导;三是优化项目准入与资源供给,保障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推行工业用地多元化供应方式,全面推进产业项目“三证齐发”“拿地即开工”,依法依规保障项目能耗需求。
(五)完善创新发展生态,营造产业链协同发展氛围
包括第13至16条,通过场景开放、产品推广、市场化服务、机制保障,构建优质高效的产业发展生态。一是推动场景开放应用,鼓励链主企业开放产业全链条场景资源,引导配套企业参与场景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场景类金融产品;二是加强创新产品推广,运用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鼓励国有等企业采购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创新产品;三是优化市场化服务,发挥行业协会等机构桥梁作用,支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对成效显著的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四是完善保障与考评机制,建立“链主企业现场服务”“链长+区(市)主要领导双挂钩”机制,对企业诉求实行“专人专办、对账销号”,强化产业链人才服务保障,评定并支持产业链协同配套标杆企业。
四、政策实施保障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有具体实施期限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有效期内中央、省有关政策调整的,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下步,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一是坚持“企业按需点菜、政府精准端菜”,常态化开展惠企政策“进区市、进企业、进协会”专项服务行动,打造市区(市)联动、协会协同、企业受益的政策宣讲体系,提升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二是建强用好“青岛政策通”平台,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和资金拨付方式,推动更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充分释放政策效能,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青岛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政策支撑。
政策解读部门及处室: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处
联系电话:0532-85911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