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刚性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同时加强过程管理,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市人民政府研究。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动态调整。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进行事项调整。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决策公布实施后3个月至1年内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提交市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及所属乡镇(街道)、组成部门和市政府各委办局,依照国务院令第713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于2026年一季度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决策事项名称决策承办单位拟提交决策时间 
1昆明市“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动规划和中心城区“十五五”专项规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第二季度 
2昆明滇池绿道管理办法(试行)滇池度假区管委会2026年第二季度 
3昆明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6-2030年)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第二季度 
4昆明市“十五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2026年第二季度 
5昆明市“十五五”数字昆明建设规划(2026-2030)市数据局2026第年二季度 
6滇池航运发展规划(2021-2035年)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第二季度 
7昆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2026年第三季度 
8昆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第三季度 
9昆明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第三季度 
10昆明西出口高速(高峣至凤凰村段)项目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第三季度 
11滇池保护治理“十五五”规划市滇池管理局2026年第四季度 
12昆明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第四季度 
13昆明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第四季度 
14昆明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2026-2030年)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第四季度 
15昆明市“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第四季度 
16昆明市公园体系规划(2022-2035年)市园林绿化局2026年第四季度 
17滇池流域水系规划市水务局2026年第四季度 
18昆明市城市防洪总体规划市水务局2026年第四季度 
19昆明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第四季度 
20昆明内环快线(高速)项目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第四季度   
21关于贯彻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6年第四季度   
22昆明市“十五五”新型工业化规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第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