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关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活动的部署,让研发投入有回报、创新有底气深入人心,推进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构建全市多元科技投入体系,激活全市研发投入新动能。
三、工作进展
为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吸纳借鉴合肥、西安等地做法,市科技局牵头制订《福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期间征求了各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意见,后经多次修改完善。若干措施经市委常委会、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范围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为抓手,撬动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构建多元化投入体系,共提出五部分18条措施。
一是激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包括实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配套奖补激励、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支持企业开展重大科研攻关、强化国有企业研发投入激励、强化人才引育激励等6条措施。
二是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包括激活高校院所创新活力、加快创新平台能级跃升、建强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等3条措施。
三是推动科研与产业深度融合,包括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业等3条措施。
四是强化金融赋能,包括加大基金精准支持力度、畅通科技企业融资通道、创新金融支持科研攻关模式等3条措施。
五是强化机制保障,包括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提升科技资金配置效能等3条措施。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资源处,83337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