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基层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