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口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外语标识标牌经费的通知》要求、2025年海口市外语标识标牌省级考核奖励资金分配安排,以及《海口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工作省级奖励金分配办法》规定,现就海口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省级考核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5年海口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省级奖励金分配表所列11家旅文单位,具体如下: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有限公司、海口热科园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海南省博物馆、海南红树林旅游有限公司、海南观澜湖华谊冯小刚文化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海南中改院国际会议有限公司、海南天赐华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圆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骏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海南鹏晖大酒店有限公司、海南观澜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申报材料

1.《海口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省级考核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

2.单位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3.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报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对公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

6.收款收据1张(加盖单位公章)。

三、工作要求

1.奖励资金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可用于外语标识标牌制作安装、翻译、培训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8日-4月15日

3.申报方式: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装订整齐、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海口市秀英区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号南楼2053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qylyk2029@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单位+外语标识奖励金申报”)。

4.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金申报资格。

四、资金分配情况

严格按照《2025年海口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省级奖励金分配表》(附件2)执行。

五、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须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其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6年4月7日

附件1.海口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工作省级奖励资金申报表.docx

附件2.2025年海口市外语标识标牌省级考核奖励资金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