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财政局,各区(市)党委组织部,各区(市)工会、妇联、残联、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各区(市)水务、海洋、园林和林业主管部门,各金融监管支局:

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审计署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中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2026〕6号)和《山东省财政厅等19部门关于实施〈山东省省级以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农〔2026〕9号)要求,为推动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落地,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青岛市市级以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以下简称《市级以上项目清单》),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管理要求

各区(市)要认真对照《市级以上项目清单》,将《市级以上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全部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不涉及政策执行的除外)。目前尚未纳入“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项目,要抓紧做好业务衔接、信息采集、数据维护、流程优化等工作,确保应纳尽纳、平稳实施。

二、研究编制区(市)级以上项目清单

各区(市)要全面梳理本区(市)制定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对于符合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区(市)级政策资金,及时组织纳入“一卡通”发放管理;已纳入“一卡通”发放管理的补贴项目,除补贴政策取消或项目重复合并外,原则上不允许退出“一卡通”发放管理。要结合《市级以上项目清单》,编制形成区(市)级以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请于2026年5月12日前报市财政局备案。

三、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各区(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压实责任,系统推进,持续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工作。数据共享方面,要持续加强部门间沟通和数据共享利用,为补贴对象精准审核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信息公开方面,要积极推行补贴发放信息事前、事中、事后在线公示公开,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补贴发放方面,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筹措、提供平台支撑,业务主管部门要规范申领流程、强化资格审核,金融机构要规范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确保资金发放的及时性、精准性;日常监管方面,要压实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资金全过程监管,推动“一卡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公开、透明,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见效。

附件:青岛市市级以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pdf

 青岛市财政局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青 岛 市 总工会 

青岛市妇女联合会

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青岛市审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