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增强政府预算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15号)等有关规定,泰安市财政局起草了《泰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9月3日-10月3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和相关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泰安市财政局。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538-6221223
电子邮箱:sdtazck@ta.shandong.cn
泰安市财政局
2025年9月3日
泰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增强政府预算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15号)等有关规定,泰安市财政局起草了《泰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现将《泰安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为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增强政府预算调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现行管理办法为2020年制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策调整,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管理要求,需要对有关内容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起草依据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1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八章,三十八条。内容涵盖总则、管理职责、收支范围、预算编制和批复、预算执行与调整、决算、绩效管理与监督以及附则等,重点包含5个方面:
(一)确立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覆盖、独立完整、收支平衡、讲求绩效”原则,加强与一般公共预算的衔接,加大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力度,确保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厘清职责分工。明确市财政局、预算单位和预算企业各自职责分工。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制定管理制度、组织收入、审核汇总预算草案等;预算单位负责组织企业编报预算收支计划、审核执行预算、参与制度制定等;预算企业需提出收支计划、申报上缴收益、规范资金管理等,通过各方协同配合,保障预算管理的高效运行。
(三)规范收支范围。对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和支出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收入主要包括利润收入、股息红利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收入,同时规定了不同类别企业的收益上缴比例和相关要求;支出涵盖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支出安排聚焦重点领域,提高资源配置效能。
(四)细化预算编制与执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并编制中期收支规划。明确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相关程序,强化预算约束,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五)强化绩效管理与监督。市财政部门牵头实施绩效管理,组织开展整体绩效评价,预算单位和预算企业按要求开展相关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进行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保障预算管理的公开、透明、合规。
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修订完善:
(一)调整收益上缴机制。将原办法中“市属一般竞争性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为20%,资源类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为25%”调整为“国有独资、国有全资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利润上缴比例不低于30%;金融企业、资源类企业不低于35%”,与省级政策保持一致,加强政策衔接和规范统一。同时,增加“固定数额利润”收取机制,实现特定调控目标。
(二)优化支出结构。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原来的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支出、国家资本金注入、国企政策性补贴等,按照支出用途重新划分为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四大类,突出对重大项目、关键领域和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支出结构更加清晰。
(三)构建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建立覆盖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由项目绩效评价扩展到整体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纳入企业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增强预算管理的约束力和激励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