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储能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政策,全面宣传普及电力市场知识,切实帮助各类经营主体更好参与电力市场,提升市场认知和交易能力,营造规范高效、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我厅决定联合市(州)工信部门、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共同开展电力市场政策宣贯暨交易能力提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化电力市场政策宣贯,提升经营主体市场交易能力。

二、活动目标

(一)分类施策普及电力市场知识

针对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不同经营主体,区分专业背景、认知水平和交易角色,编制差异化、针对性及操作性强的宣传培训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与培训,积极宣传国家及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政策,全面提升经营主体对电力市场的认知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促进电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聚焦部分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用户参与能力偏弱、风险意识不足等问题,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实操指导和咨询服务;针对当前市场运行中的常见误区与高频问题,增设“热点难点专项解读”模块,增强经营主体对市场规则的理解与运用能力,提升其参与市场竞争和风险管理的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6年3月)

1.制定细化方案:省工信厅牵头,会同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制定省级层面活动详细计划。各市(州)工信部门会同当地供电公司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

2.组建工作团队:成立省、市两级活动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省级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市州小组负责属地落实。

3.准备宣传材料:组织编制“图说电力市场”折页、“一图读懂”电力市场系列长图、市场交易“明白纸”等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培训课件及典型案例集。

4.摸底调研需求:通过问卷、访谈等形式,调研收集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电力用户的政策疑惑和培训需求,增强活动针对性。

5.落实会务保障:确定各级座谈、培训活动的时间、地点、议程、师资等具体安排。

(二)实施阶段(2026年4月-11月)

1.省级层面活动:由省工信厅组织,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具体实施,各市(州)工信部门和供电公司配合,邀请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能监办有关负责同志及省内重点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大型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负责人参加全省电力市场交流座谈会,进行政策深度解读、市场形势分析和现场交流答疑。

2.市州层面活动:由各市(州)工信部门组织,各市(州)供电公司具体实施。组织本地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及电力用户(特别是大工业用户)、储能企业开展区域性的电力市场政策宣讲与交流座谈。开展“送培进企”微课堂活动,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提供上门培训,讲解交易注册、合同签订、交易申报、结算流程、偏差考核、风险防控等实操内容。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分发宣传资料,解答经营主体日常疑问。

(三)总结阶段(2026年12月)

1.活动总结评估:各市(州)工信部门、各实施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参培经营主体进行抽样调研,从多个维度评估活动成效,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省工信厅。

2.成果汇编与宣传:省工信厅汇总各地市活动情况,形成全省活动总结报告。选取优秀培训材料、典型案例及活动影像资料进行汇编,通过官方网站、行业媒体等渠道进行二次宣传,扩大影响。

3.建立长效机制:总结活动经验,探索形成政策宣传、培训辅导、咨询服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固化政企协同服务模式,持续提升市场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企协同,锚定宣传重点

各级工信部门要与电网企业、交易公司密切配合,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宣传培训内容要紧密围绕当前电力市场最新政策、交易规则、业务流程及常见问题,确保精准对接市场需求。

(二)强化组织保障,凝聚宣传合力

各级工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电力公司、交易中心要配强力量、具体承办。要制定详细安全预案,确保各类活动组织有序、安全顺畅、保障有力。

(三)创新活动形式,提升宣传实效

在采用座谈、培训等传统形式基础上,鼓励运用短视频、线上直播、模拟交易平台体验等新媒体、新手段,增强活动的互动性与吸引力。要注重收集反馈,不断优化内容与形式,确保经营主体学有所获、真正受益。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电力市场政策宣贯暨交易能力提升活动取得扎实成效,为推动我省电力市场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奠定坚实基础。请各市(州)工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于3月31日前将活动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具体实施方案抄送省工信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12日

(联系方式:李瑞楠,0931-8929180;侯添钰,0931-8929179,gsgxtdl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