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发展“家门口经济”的工作部署,以“家门口经济”为抓手,坚持高质量充分就业导向,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为城市副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起草了《永川区推动来料加工型“家门口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18:00。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4982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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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川区推动来料加工型“家门口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永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永川区推动来料加工型“家门口经济”
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征求意见稿)
来料加工型“家门口经济”是以群众生活圈为半径,在符合环境准入标准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产资源,发展来料加工的生产模式,具有用工灵活、工艺简单、投资门槛低的特点,是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的有效途径。培育“家门口经济”,促进“家门口就业”,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资源,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繁荣社区和乡村经济。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发展“家门口经济”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关于就业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二二五”总体发展思路,以“家门口经济”为抓手,坚持高质量充分就业导向,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为城市副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到2028年,全区来料加工型“家门口企业”力争新净增600家以上,吸纳“家门口就业”12000人以上,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家门口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方向
按照产业发展和用地准入要求,重点发展无污染物排放、生产灵活性高、技术门槛较低、就业吸纳能力强的纺织服装、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电子设备组装、手工工艺、竹木加工等特色产业。鼓励发展“中心加工点+分散加工点”生产模式,支持企业在符合建筑、消防安全等前提下,将分拣、组装环节延伸至村社、院落,利用居民闲置住房、闲置院落等设立分散加工点。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家门口企业”招引力度。强化统筹招商,深化区级部门联系镇街机制,构建“镇街主导、部门协同”体系,形成信息共享、资源互补的招商合力;发挥驻外招商与商协会纽带作用,利用各类优势人脉资源,主动搜寻招商信息,建好在外人士信息库,定期邀请永川籍渝商返乡考察,推动人才回归、项目回迁。优化落地服务,建立“家门口企业”落地协同服务机制,相关部门靠前服务,围绕融资对接、用工调剂、用地保障、水电气讯联合包装等关键环节,提供全周期要素保障,确保项目引得进、落得下、发展好。探索激励政策,鼓励镇街盘活国有资产,提升服务效能;对招商引资成效明显、闲置资源利用充分的镇街,给予经费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委统战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招商投资局、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等)
(二)引导“家门口企业”规范布局。合理布局项目,要进一步摸清闲置土地、房产资源底数,建立数字化管理台账,因地制宜规划家门口企业,引导差异化布局,加快培育一批特色产业示范镇街,逐步形成“一域一特色”的产业格局。完善基础配套,鼓励镇街提前盘点、整理、修缮辖区闲置校舍、旧厂房、仓库、社区空间等资源,按照“水通、电通、气通、路通”及简易装修标准,完善基础配套,打造一批“拎包入驻”的创业载体,降低企业入驻成本。加强安全监管,已落地家门口企业要建立监管台账,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
(三)推动“家门口企业”规范用工。完善用工政策引导,系统梳理整合各类人才引进、就业扶持及社保优惠政策,编制通俗易懂的政策明白卡向“家门口企业”精准推送;指导企业与员工依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责,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落实稳岗社保激励,对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以及新招用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指导企业组织岗前培训,规范操作流程,提升员工安全防护能力。妥善化解劳资纠纷,镇街要主动介入,积极调解劳动争议,依法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和谐稳定用工环境。(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经济信息委等)
(四)帮助“家门口企业”开拓市场。推动产业协同配套,引导“家门口企业”围绕区内主导产业开展配套协作,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分包、技术指导、资源共享等方式,带动“家门口企业”融入产业链。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将“家门口企业”纳入“AI+企业码上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匹配服务企业专员。梳理园区企业外协订单需求,引导家门口企业公平参与对接,助力企业拓展市场。强化品牌培育支持,建立“家门口企业”动态管理台账,依法依规提供辅导服务,鼓励申报区级各类惠企政策,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整合各类宣传渠道与线上线下平台,推广“家门口好货”,打造文旅产品,支持企业开拓区内区外多层次市场。(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经济信息委、高新区管委会、综保区管委会等)
(五)鼓励“家门口居民”积极就业。搭建就业对接平台,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家门口就业”服务窗口,动态收集并发布用工信息,规范建设零工市场,拓宽就近就业渠道。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劳务经纪人积极参与,为重点群体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成功介绍并稳定就业的,可申请职业介绍补贴。强化重点群体帮扶,重点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开展精准推荐,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鼓励创建就业帮扶车间,重点吸纳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等群体就业,对新建并成功认定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实施精准技能培训,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围绕产业需求及居民意愿,开展电焊、烹饪、缝纫、种植等“订单式、定岗式”技能培训,实现“培训+就业”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等)
(六)鼓励“家门口居民”返乡创业。加强创业动员,发动有一技之长、懂市场经营的居民返乡创业,主动帮助对接协调闲置场地资源,提供政策辅导、创业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对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相关规定给予最高8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强化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按规定落实最高50万元和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统筹,健全推进机制。成立永川区推动“家门口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区领导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专班成员,负责统筹协调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负责日常调度、协调联动与督办落实,定期召开会议破解发展难题。各成员单位及镇街需明确责任、紧密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通过主流媒体、自媒体等渠道,开设“家门口经济”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政策、成效与典型案例。依托基层服务网络,通过入户走访、院坝会、活动宣讲等方式,精准推送政策与就业信息,激励企业与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就业家门口、顾家又增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考核督查,压实主体责任。将“家门口经济”发展成效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重点考评项目招引、就业带动等情况,由专班办公室牵头开展常态化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附则。本方案实施后,如上级政策文件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和标准执行。

